系泊链出厂检验的判定规则(二)
1、链环焊接接头有裂纹、划伤等缺陷,可采用打磨的方法去除,打磨深度不超过链径的5%,打磨后的链环应重新进行磁粉检验。若果缺陷依然存在,则该链环应予切除。
如果超声探伤发现链环焊接接头有不符合要求的缺陷,则该链环应予切除。
2、如果链环直径、长度、宽度、横档的对中不符合要求,则将这些尺寸分别与其左右各20个链环的相应尺寸作比较。如果其中有2个以上的链环的同一尺寸不符合要求,则应对所有链环的尺寸进行测量,不合格的链环应予切除。
如果五环长度小于规定的最小值,可用不大于1.1倍拉力负荷的负荷予以拉长,经拉长处理的系泊链的编号和实验负荷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。如果五环长度超规规定长度的最大值,则超长的链环应予切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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